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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糾紛能夠申請財產保全嗎

拆遷糾紛能夠申請財產保全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拆遷補償款只要不是被申請人生活必需的款項,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申請人情況緊急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人民法院會對申請進行審查,如果符合申請條件,並且拆遷補償款不屬於被申請人生產必需的,人民法院會採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訴前財產保全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