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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報警私了撤案

車禍報警私了撤案
律師解析:發生車禍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就是報警,但是報警之後當事人又想私了,這個時候交警已經對事故進行了立案,如果當事人協商私了的話,事故僅僅涉及到民事賠償的,但同時需要對當事人追究行政責任的話,則不能銷案。而事故要是比較嚴重,已經構成了刑事犯罪的,此時涉及到刑事責任的部分,也是不允許銷案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
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
(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