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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登記的效力是什麼?

著作權2.2W

著作權屬於知識產權的一種,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著作權登記即進行公示著作權,進行登記目的是維護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著作權登記的效力是什麼。

著作權登記的效力是什麼?

著作權登記的效力:

一、著作權登記機構

我國尚無統一的著作權登記機構,目前我國負責作品登記的機關有國家版權局和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版權局等,其中國家版權局已將其負責的所有登記工作轉移給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辦理,國家版權局對作品的著作權登記行使監管職能,部分省級版權局也將其登記業務轉移或委託有關機構辦理。

二、作品登記

著作權自動產生是當前國際著作權保護的普遍原則,我國也規定作品自創作完成之日起即產生著作權。我國著作權登記採取自願登記原則,不具有強制性。著作權登記是公示著作權狀態的一種手段,其目的是為維護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有助於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併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

三、作品登記證書及其法律效力

作品登記證書是由作品登記機關對登記作品核查後發給作品登記申請人的證書。如無相反證明,作品登記證書可以作為著作權人主張權利的證明。作品登記證書可因相反證據等原因而被撤銷。國家版權局《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規定,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超過著作權保護期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予登記,登記後發現有前述情況的登記後發現與事實不相符的申請人申請撤銷原作品登記的登記後發現是重複登記的應撤銷登記。上海市版權局《上海市著作權管理若干規定》第10條規定:“作品登記機構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作品登記,收回作品登記證:作品登記資料與司法判決仲裁裁決或者事實情況不相符的;已登記的作品超過著作權法定保護期的;申請人申請撤銷原作品登記的。”

因此,作品登記證書僅是著作權人主張權利的初步證據。在司法實踐中,如果著作權主張者提交了《作品登記證書》,一般即可認為其擁有爭議作品的著作權。因著作權登記機關對登記事項僅作形式審查,不作實質審查,故如有相反證據,如他人更早完成發表使用作品等證據,則法院可直接否定著作權登記人享有著作權。

上述內容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著作權登記的效力是什麼的法律知識,大家看了之後也有了一定的瞭解了。進行著作權登記能夠更加有效的維護著作權人的利益,如果著作權受到侵犯,也更方便解決。侵犯著作權的事情在生活中也常有發生,如果有遇到此類事件的,可以到本站網站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我們將竭誠幫助您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