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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著作權1.42W

一、商標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商標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商標不受著作權法保護,而受商標法保護。著作權與商標權儘管均屬於知識產權,但二者有許多區別。

1、著作權的主體既可以是公民個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繼承人或其權利義務的承受人,有時還可以是國家。商標權的主體主要是法人,公民個人如在我國申請註冊商標,則必須是個體工商業者。國家不能成為商標權的主體。

2、著作權在我國同其他大多數國家一樣,都是在作者的作品創作完成之後,即依法自動產生,而不需要經過任何主管機關的審查批准。而商標權在我國實行的是註冊在先原則,只有經過最先申請註冊並獲主管機關的審查核準後,才能取得商標專用權。

3、著作權的對象是作者所創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是有形資產。而商標權的對象是以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的註冊商標,屬無形資產。對商標權的保護範圍以核准註冊的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4、著作權依自動保護原則自動產生,不需辦理任何法律手續,即可受到法律保護。但商標權的取得必須由申請人申請,並獲商標局核准註冊方能產生。

5、在權利的獨佔性方面,著作權中兩人分別獨立完成同樣的作品均可獲得著作權,商標權則具有相當強的排他性,不僅不能出現保護範圍相同的相同商標,而且不能出現保護範圍相同的近似商標。對於馳名商標,權利的獨佔性更為明顯。

6、著作權的客體作品,一旦超過法定有效期限,進入公有領域,人們即可不經過權利的許可,不支付任何報酬而使用它們。商標權則不同,我國《商標法》規定的商標權有效期為10年,但有連續續展的規定,實際上我國對商標權提供了無限期保護。

二、商標權取得的原則有以下三種

(1)使用原則

使用原則,即使用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商標的使用而自然產生,商標權根據商標使用事實而得以成立。

(2)註冊原則

註冊原則,即註冊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註冊事實而成立,只有註冊商標才能取得商標權。

(3)混合原則

混合原則,即折衷原則,是指在確定商標權的成立時,兼顧使用與註冊兩種事實,商標權既可因註冊而產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商標權的具體適用和處理情況,應當由當事人首先向商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經審查和認定後,符合條件的可以發放商標權證,而著作權的適用範圍是不同的,應當根據實際的申請事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