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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的有效期限為幾年,專利權的限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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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對專利其實並不會感到陌生,其實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大部分產品都是專利產品,也就是受到了法律保護的,不允許任何人隨意的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然而,法律對專利權的保護也有期限限制,那究竟我國對專利權的保護期限是多久呢?接下來,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專利權的有效期限為幾年 專利權的限制有哪些

一、專利權的期限有多長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權期限屆滿後,專利權終止。專利權期限屆滿前,專利權人可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

二、專利權的限制有哪些

(一)強制許可

強制許可又稱為非自願許可,是指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法律規定,不經專利權人的同意,直接許可具備實施條件的申請者實施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一種行政措施。其目的是為了促進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得以實施,防止專利權人濫用專利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我國專利法將強制許可分為三類:

1。不實施時的強制許可。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而未能在合理長的時間內獲得這種許可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該單位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該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給予強制許可的,只有在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3年後才可以申請。這種強制許可,應當限定其實施主要是為供應國內市場的需要;強制許可涉及的發明創造是半導體技術的,強制許可實施僅限於公共的非商業性使用。或者經司法程序或者行政程序確定為反競爭行為而給予救濟的使用。

2.根據公共利益需要的強制許可。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3.從屬專利的強制許可。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其實施又有賴於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後一專利權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在依照前述規定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前一專利權人的申請,也可以給予實施後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二)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1.專利權人制造、進口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而製造、進口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後,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產品的。

2.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做好製造、使用的必要準備,並且僅在原有範圍內繼續製造、使用的。

3.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

4.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

專利權的有效期其實對應的就應該是專利的保護期限,此時我們要注意,專利當中有不同的分類,對應的保護期限也是不一樣的。如果是發明專利的話,此時的保護期限最長為20年。但要是實用新型專利或者是外觀設計專利,那保護期限最長則只有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