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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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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專利的保護對象不同,實際將專利劃分為了三個類型,而發明專利就屬於其中的一種,全稱為發明創造專利。不過一般需要專利所有人在申請授予了專利權之後,那麼自己的專利也才會受到更多的保護。自然對發明專利的保護也是有期限的,那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多久呢?下文中,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多久

一、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多久

(1)期限屆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20年,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

(2)未繳費終止:專利權人未照規定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二、發明專利申請審批流程是怎樣的

依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佈、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早期公佈和實質審查,所以只有三個階段。

1.專利申請受理階段

本階段的工作已作詳細説明

2.初步審查階段

專利申請按照規定繳納申請費的,自動進入初審階段。發明專利申請在初審前首先要進行保密審查,需要保密的應按保密程序處理。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初審以前還應當給申請人留出3個月主動修改申請的時間。

初步審查是指審查專利申請是否具備專利法第二十六條或者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這些文件是否符合規定的格式;並審查下列各項:

(一)發明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於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或者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或者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本細則第二條第一款、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的規定;

(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於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或者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或者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本細則第二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三條、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或者依照專利法第九條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三)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於專利法第五條規定,或者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或者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第三十三條、本細則第二條第三款、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或者依照專利法第九條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專利局應當將審查意見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補正;申請人期滿未答覆的,其申請視為撤回。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補正後,專利局仍然認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項規定的,該申請將被駁回。

具體地説,在初審程序中要對申請是否存在明顯缺陷進行審查。主要包括審查申請內容:

①是否明顯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礙公共利益;

②是否明顯屬於不授予專利權的主題;

③是否明顯缺乏技術內容而不能構成技術方案;

我國將專利分為了三類,除了有發明專利之外,還包括了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但其中不同類型的專利在申請授予專利的手續上面要求不同,在受保護期限的規定上面也存在差異。其中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也是這三類專利中保護期限最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