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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和著作權的關係是什麼?

專利權和著作權的關係是什麼?

一、專利權和著作權的關係是什麼?

1、從相同之處來看二者的關係

專利權和著作權都屬於知識產權的範疇,兩者都有獨佔性、地域性和時間性。

2、從不同之處來看二者的關係

(1)取得保護的方式不同:著作權多實行重要作品獨立完成,不論他們之間是否相同、類似,都受著作權法的保護,而對於同一內容的發明專利法只授予先申請人,要求“首創性”。

(2)權利客體範疇不同:著作權保護文學、藝術、科學作品;專利權保護髮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著作權客體較專利權廣泛的多。

(3)權利的內容不同: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具有不可轉讓性、永久性的特點,包括髮表權、署名權、修改權等。著作財產權主要包括複製權、發行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等。相比之下,專利權的內容簡單,著作財產權的使用方式複雜。

(4)權利的排他性不同: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只要是獨創的作品,不論其是否與已發表的作品相似,均可獲得獨立的著作權。相比之下,專利權具有較強的排他性。如果發明人就一項技術成果獲得專利,其他人未經他的許可,不能隨便在生產、經營中使用這項技術。

(5)權利受保護的期限不同: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在一般的情況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的保護期限較長,公民的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50年:法人作品和職務作品的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50年,但作品自創作完成50年未發表的,不受保護;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

二、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有什麼區別?

(1)專利權人與專利申請權人具有一致性:專利申請權是產生專利權的基礎,專利申請權人提出的專利申請獲得批准後,該專利申請權人就成為專利權人(專利法第6條)。

(2)專利權人與專利申請權人是有嚴格區分的:

①專利申請權是一種獨立的財產權,是一種具有相對性的請求權,特定主體就某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利申請權,並不能排斥他人就同樣主題的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換言之,對同一主題的發明創造,有資格提出專利申請的主體可能是多方,但獲得批准從而成為專利權人的則可能是其中的一方。

②繼受專利權人常常並不是專利申請權人。

授予專利權後,專利權人隨時可以主動要求放棄專利權,專利權人放棄專利權的,應當提交放棄專利權聲明,並附具全體專利權人簽字或者蓋章同意放棄專利權的證明材料,或者僅提交由全體專利權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放棄專利權聲明。

想要獲得專利,則必須要依法提出專利的登記請求,該請求被申請部門批准之後,也定的公民、單位將會被授予專利。且一旦獲得專利,則需要按照規定繳納一定的年費,否則將會導致專利的保護期限提前終止。而對於獲得著作權的公民、單位,則不需要繳納年費。

標籤:著作權 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