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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中的混淆可能性包括什麼?

商標侵權中的混淆可能性包括什麼?

一、商標侵權中的混淆可能性包括什麼?

1、混淆主體

在商標侵權行為的認定中,混淆的主體是相關公眾,相關公眾劃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與商標所標示的某類商品或服務有關的消費者,另一部分是與商標所標示的某類商品或服務的營銷有密切關係的其他經營者,包括生產商標所標示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其他經營者以及經銷渠道所涉及的銷售者和相關人員等。

2、混淆類型

主要的混淆類型是來源混淆和關聯關係混淆,即消費者將侵權人的商品或服務誤認為是商標權人所提供,或誤認為侵權人與商標權人之間存在贊助、許可等關聯關係,使消費者誤認為商標權人是侵權人所提供商品或服務的質量監督者和保證者。

3、混淆程度

混淆的可能性,並不要求已經實際造成了混淆,而是僅要求極有可能造成混淆。具體而言,可以關注混淆的兩個層面:

(1)物理層面可能使一般公眾混淆。這是指由於商品本身包裝、商品貼附等情況,使得消費者在商品外觀物理層面上可能對商品來源發生混淆,通常發生於封閉環境下的標識使用。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充分考慮商品本身的屬性。

(2)心理層面可能使消費者發生混淆。這是指雖然行為主體在正常環境下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類似的商標,但由於消費者由於消費經驗不足、注意力程度、個人教育水平和素質以及購物的複雜程度等因素而導致容易發生混淆。

二、商標侵權怎麼賠償?

1、確定賠償數額的標準如下:

(1)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

(2)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3)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4)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2、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賠償金額。

商標侵權中的混淆可能性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主要體現在混淆主體,類型和程度上。遇到商標侵權行為,可以按照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索要賠償;若是實際損失無法確認,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進行賠償,也可以按照法定標準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