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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證使用期限是多久?

商標3.21W

一、商標註冊證使用期限是多久?

商標註冊證使用期限是多久?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在審查過程中,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需要説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做出説明或者修正。申請人未做出説明或者修正的,不影響商標局做出審查決定。

申請註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二、商標的必備條件是什麼?

必備要件包括兩項:第一,應當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來的可視性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視覺不能感知的音響、氣味等商標不能在我國註冊;第二,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徵。商標的顯著特徵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獲得:一是標誌本身固有的顯著性特徵,如立意新穎、設計獨特的商標;二是通過使用獲得顯著特徵,如直接敍述商品質量等特點的敍述性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第二含義”商標註冊。

綜上所述,行為人在進行商標註冊申請,就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且專利申報則首先需要進行技術專利查新,如果沒有相近或相同的技術已經申報專利的話即可。

標籤:期限 商標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