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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被人搶注商標怎麼辦

商標1.28W

一、在我國被人搶注商標怎麼辦

在我國被人搶注商標怎麼辦

應對搶注商標方法(一)對未獲準註冊的商標可以提起異議。

對於本次搶注事件中,商標已經被搶注,但搶注者的申請尚未獲得註冊的公司而言,可以通過對搶注者申請提起異議的方法進行救濟。根據我國《商標法》,註冊商標應當先由國家工商行政總局下屬的商標局的進行初步審查,通過審查的,進入公告期,公告期時間為三個月。

創業者可以在這三個月的時間裏,通過專門的商標代理機構向國家商標局提起商標異議。提起異議成功率高不高?如果確實是被搶注的,通過我們代理,拿回來還是有把握的。被搶注方的法律依據是《商標法》第三十一條 的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另外提醒一下被搶注的公司,在提起商標異議的時候,千萬記得以自己的名義同步提起一個商標申請,因為即便異議成功,也只是作廢了搶注,你自己還是需要申請一下商標。

應對搶注商標方法(二)已經獲得註冊的商標可以提起撤銷程序。

如果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公告期,獲得註冊了,此時創業者可以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向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撤銷申請。商標法對撤銷申請有五年的限制規定,即如果商標獲得註冊時間超過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搶注為由進行撤銷。另外對於商評委的裁決,如果任何一方不服的,還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對於註冊商標撤銷,同樣建議被搶注者同步提起一個商標申請,以便在搶注商標被撤銷後自己可以獲得此商標。

應對搶注商標方法(三)全面完善的申請商標保護品牌。

二、商標搶注的對抗措施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權利人可以選擇以下兩個法律途徑來主張權利:

就初審公告的商標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三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權利人認為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惡意搶先申請註冊的,如果在該商標初步審定公告期內及時發現,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請求商標局不予核准註冊。

就已經註冊的商標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當事人在向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異議或爭議、主張權利時,應當結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標搶注行為的構成要件來陳述理由、提供相應的證據。這些證據應側重於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商標註冊人在主觀上具有惡意的證據,例如雙方當事人之間與爭議商標有關的商品購銷合同、往來函電,商標註冊人向權利人索要不合理的高額“商標轉讓費”的書面證據;另一方面是權利人在先使用、宣傳爭議商標的證據,例如權利人與商標設計、商標標識印刷公司之間的委託合同及相應單據,有關商標的廣告製作、發佈合同,刊登商標廣告的報紙、雜誌,有關商標商品的購銷合同及發票等。

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向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書件時,應當符合規定的要求。例如,應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提出異議、爭議裁定申請,儘可能在期限內一次性提交有關的證據材料。為了使自己的主張得到有力的支持,當事人應儘量提交那些有較高公信力的證據,例如國家機關依職權制作的公文書證、由專門機構保管的歷史檔案、在具有較大影響的新聞媒體上刊登的有關商標的宣傳材料等等。

商標的搶注行為在法律上是有所規定的,搶主人若是構成惡意搶注,並且給原商標持有人帶來一定的損害就需要承當一定的責任。同時也提醒廣大羣眾在註冊商標時注意自己的商標是否有人註冊過。對於原商標持有人來説,進行有效的預防搶注措施是有必要性的。

標籤:我國 搶注 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