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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如何轉讓在哪裏可以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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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如何轉讓在哪裏可以轉讓?

商標如何轉讓在哪裏可以轉讓?

依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的出讓人和受讓人應該簽訂轉讓協議,並且共同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二、怎樣才可以轉讓商標?

商標轉讓是商標註冊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商標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其中要具備以下的條件:

1、將註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轉讓手續。

2、因企業合併、兼併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移轉手續。

3、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4、轉讓商標時需一併轉讓手頭上的近似商標.辦理商標轉讓或移轉應當填寫《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三、商標轉讓所需文件有哪些?

a、《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

b、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c、委託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d、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e、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綜合上面所説的,商標轉讓是屬於商標所有權人所擁有的權利,一般在進行轉讓時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同時在轉讓時還需要到當地的商標局辦理轉讓的手續,這樣才能確保此商標的所有權轉讓給他人,而另一方可以享受到此商標帶來自己的收益。

標籤:轉讓 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