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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別人投訴商標侵權需要怎麼處理?

商標2.64W

一、被別人投訴商標侵權怎麼處理?

被別人投訴商標侵權需要怎麼處理?

先了解該商標註冊時申請的商品項目,是否與自己使用的商品項目一致。再瞭解對方是否真實的在使用該商標,如未使用,對方先前又是否存在多次投訴他人侵權並且獲得一定利益。

商標侵權,有兩種可能:

1、確實存在侵權行為

2、對方商標簡單、有效,對方惡意註冊,為了獲取利益瞭解商標商品項目,是否在使用的意義:

(1)如果其註冊商品項目與商品不符,是不存在侵權行為的。

(2)如果對方三年以上未使用,可以向淘寶先申訴,以對方商標連續三年未使用為由,同時以此理由向商標局提出”撤三申請“,撤銷掉對方商標。

(3)如果對方曾多次投訴他人侵權,且索取賠償,獲得利益,對商標的使用不具實質性,可以以惡意註冊為由提出申訴,同時向商標局對此商標做無效宣告。經瞭解,如果對方並非有這些情況,是正當維權行為,也確實存在侵權,應當聽取投訴方要求,該下架的下架。

二、法律規定是什麼?

《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關商標侵權怎麼投訴罰款的司法解釋: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在當代的社會,商標侵權行為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比如説有民事的賠償責任,還有就是一些刑事責任承擔,但不管怎麼樣來説的話都是需要確定,確實存在着商標競爭的行為,所以被投訴也不需要太過於擔心,首先需要確定自身是否存在商標侵權行為。

標籤:侵權 投訴 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