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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號與商標的異同都包括哪些方面?

商標1.13W

一、商號與商標的異同都包括哪些方面?

商號與商標的異同都包括哪些方面?

(1)用途不同,商標主要是用來區分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譽,必須與其所依附的特定商品相聯繫而 產權。商號主要是用來區分企業的,代表着廠商的信譽。

(2)形式不同,商標的形式多種多樣,商號只能用漢字表示,且必須由兩個以上的漢字組成。

(3)效力不同。

(4)是否必須登記註冊,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人用藥品、煙草製品、獸藥必須申請註冊商標,對其它商標未做強制性規定。商號則採用“強制登記”的原則,未經登記的商號是不能被商家使用的。

【法律依據】 我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為十年”。

二、申請註冊商標被駁回怎麼辦?

一般來講,申請人收到核駁通知書,應仔細閲讀,搞清駁回的理由,若對駁回的理由不服時,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複審。

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書、裁定通知書或撤銷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滿前申請延期,延期時間為三十天,但需提交延期的證據材料如郵局或居委會的證明。

申請人請求複審的應填寫《駁回的申請書》,寫明申請複審的理由。然後連同商標局駁回的申請書件及《商標核駁通知書》一併交送商標評審委員會,必要時可以附送證明覆審理由的相關材料。

與此同時,還應繳納評審費。對商標局駁回註冊申請的決定請求複審是當事人的一項權利。由於商標的審查受審人員的素質、審查所需的檢查手段的影響,商標局的有些駁回決定可能有不妥之處,也正因為如此,經商標評審委員會評審後予以初步審定的約佔駁回複審申請的20%左右。

正常情況下,如果收到商標局的駁回申請書,申請人應該搞清楚駁回的理由,然後在15日內向商標局請求複審,若有特殊情況,可以向商標局提交延期審理的證明材料,請求延期審理,延遲期限為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