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知識產權 > 商業祕密

經營信息中的商業祕密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一般在企業當中,商業祕密都會被當做重點保護的對象。因為企業之所以能夠有競爭力,很多一部分是因為有屬於自己獨特的商業祕密。那麼在經營信息中的商業祕密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本站馬上就來告訴你答案。

經營信息中的商業祕密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經營信息中的商業祕密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解讀中解釋,經營信息包括;

(1)新產品的市場佔有情況及如何開闢新市場;

(2)產品的社會購買力情況;

(3)產品的區域性分佈情況;

(4)產品長期的、中期的、短期的發展方向和趨勢;

(5)經營戰略;

(6)流通渠道和機構等。

國家工商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中解釋,“經營信息包括:“管理訣竅、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 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

(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

(四)教唆、引誘、幫助他人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經營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實施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的,視為侵犯商業祕密。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商業祕密權利人的員工、前員工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實施本條第一款所列違法行為,仍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的,視為侵犯商業祕密。本法所稱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並經權利人採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

補充知識:商業祕密司法救濟

法律在對被侵犯的商業祕密進行司法救濟時,一般是分別援引合同法、侵權行為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刑法的有規定,對侵犯商業祕密行為追究法律責任:

(1)將侵犯商業祕密行為視為違約行為,如果合同當事人依合同約定應當承擔保密義務而非法公開、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商業祕密的,則依合同法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

(2)將侵犯商業祕密行為視為民事侵權行為,如果商業祕密被他人非法獲取、泄露或使用,其權利人可依侵權行為法追究侵權人的侵權責任。其民事救濟方法一般是申請法院頒發禁止侵害令,禁止侵害令又分臨時禁止令和長期禁止令。臨時禁止令一般在訴訟中發出,長期禁止令一般在案件審結裁決時發出。請求損害賠償既可單獨使用,又可同時使用;

(3)將侵犯商業祕密行為視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依反不正當競爭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其法律責任一般是刑事責任。

經營信息當中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了產品的社會購買了情況、經營戰略、流通渠道和機構等等,共有六方面的內容。同時,對於侵犯企業商業祕密的行為,要承擔刑事責任、行政責任以及民事賠償責任。具體的承擔責任的情況,你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