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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或商號的區別有哪些?

商標2.05W

一、商標或商號的區別有哪些?

商標或商號的區別有哪些?

(一)功能和作用不同

首先商號是用來區分不同的企業,而商標是用來區分不同的商品。一般而言一個公司和企業只能有一個商號,而對於商標而言則可以根據不同的商品來註冊商標,在一定情況下商號有些時候還能作為商標使用,而商標則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以的。

(二)表現形式不同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的規定,商號一般只能用兩個以上的漢字組成,而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對於商標而言是可以採用數字、圖形、拼音、顏色和英文字母等來組合運用。

(三)使用的範圍和效力不同

中國對於商標權的規定是商標一旦註冊在全國範圍內都是有效的,而且對於商標權的使用年限也規定在有效期十年,在過期後可以進行續展;而商號權則是有一定的區域限制,首先要通過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核准後在一定的區域內使用,但是商號沒有使用期限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二、馳名商標的有效期為多久?

馳名商標不存在有效期長短的問題,馳名商標的保護期限同普通商標,註冊後的有效期為10年。到期後需要續展,到期如不續展,則該馳名商標會被註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

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馳名商標和普通商標的有效期是一樣的,都是十年的時間。過期之後,該商標就失去了法律的保護。如果過期的商標被盜用的話,是不用承擔責任的,因為沒有申請延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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