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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展期內可以提出商標續期嗎?

商標2.7W

一、寬展期內可以提出商標續期嗎?

寬展期內可以提出商標續期嗎?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局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註冊證,原商標註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一份續展註冊申請需繳納規費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屆滿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註冊申請的,還需繳納250元的延遲費。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續展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續展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二、商標續展已經寬限期的後果是什麼?

註冊商標經過不斷的續展,使你的商標專用權成為你的一種“長久權”。續展的後果是將你的註冊商標轉換成一個永久的品牌,其藴藏地商業價值是巨大的。因此商標的續展問題應當引起公民或法人、企業組織的足夠重視。如果錯過了在期滿前六個月內提出續展申請,法律還規定了救濟途徑,即商標註冊人尚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續展註冊申請,可給予其六個月的寬展期,即在有效期滿後六個月內,原商標註冊人仍然可以申請續展註冊。

如果商標註冊人錯過了六個月的寬展期,則商標局對該註冊商標予以註銷,而且自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該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

綜上所述,商標有十年的有效期,如果到期後沒有辦理續展手續,還有六個月的寬展期可以利用,只要沒有過期,商標持有人都可以提出續期請求,給商標局提交申請書、商標證書等材料。如果在寬展期內辦理,需要額外支付一筆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