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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行政糾紛第三人寫答辯狀嗎?

商標1.73W

一、商標行政糾紛第三人寫答辯狀嗎?

商標行政糾紛第三人寫答辯狀嗎?

商標行政糾紛第三人需要寫答辯狀。答辯狀是被告(人)、被反訴人、被上訴人、被申請(訴)人針對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內容,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文書,是訴狀中使用頻率最高的文種之一。商標行政訴訟是指在商標管理過程中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處理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其他組織,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商標行政糾紛的情形以及解決方式是什麼?

(一)商標侵權案件的行政管轄,既可以是侵權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也可以是侵權行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二)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受禮商標侵權案件後,通過調查取證、在認定事實的前提下,制止侵權行為,並根據侵權人違法事實和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罰。具體處罰措施包括:

(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收邀並銷燬侵權商標標識

(3)消除現在商標上的侵權商標

(4)收邀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責令並監督銷燬物品

(6)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發罰款,並可以責令侵權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

(三)商行政管理機關認為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在調查取證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1)詢問有關當事人

(2)檢查與侵犯活動有關的物品,必要時,可以責令封閲

(3)調查與侵權活動有關的行為

(4)查閲、複製與侵權活動有關的合同、帳冊等業務資料。選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商標侵權案件,有其獨具優勢:受理案件的人員業務熟悉,處理程序簡便,結案較快,因而省時省力。但其明顯的不足之處是行政處理決定無終局效力,當事人如對工商行政機關處理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行政的糾紛如果雙方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的,需要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以及答辯狀,答辯狀一般建議委託專業的律師進行代理書寫,不僅能提高勝訴的效率,同時也能避免很多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