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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資料怎麼查?

一、查詢主要服務於不動產權利人

不動產登記資料怎麼查?

根據《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辦法(徵求意見稿)》,權利人自身可以要求不動產登記機構以自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號碼或者組織機構代碼等特定主體身份信息去查詢登記在自己名下的不動產權利信息。同時,有關國家機關可以要求不動產登記機構以不動產權利人身份信息對不動產登記信息進行查詢。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 魏莉華:

不動產登記資料,它不是對全社會開放的一個隨意的查詢制度,而是專門針對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和有關國家機關設立的一個特殊的制度。

魏莉華表示,出台《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辦法(徵求意見稿)》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11月24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頒佈以來,不動產登記各項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但查詢的規定散見於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中,尚未形成全面、系統的制度規範。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 魏莉華:

這個制度的核心實際上是不動產公示公信一個必然要求,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不動產交易安全,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二、查詢資料不收取費用

《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了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查詢程序、人員與場所。其中,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原則上應當在不動產所在地的市、縣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工作,不動產登記機構開展查詢工作時不得收取費用。

不動產登記資料主要是包括兩類,一類就是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登記結果,還有一類就是不動產登記的原始資料。這兩類都是在市縣不動產登記機構,所以我們條例規定為了方便權利人查詢,儘量到市縣不動產登記機構查詢。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安排專門人員負責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查詢、複製和出具查詢結果證明等工作。同時,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指定場所提供必要的場地並配備相應的設施,根據需要,可以在相關場所設置登記信息查詢端口,提供不動產登記簿記載信息查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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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不動產 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