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抵押擔保

企業辦理不動產擔保登記需要哪些資料

一、企業辦理不動產擔保登記需要哪些資料?

企業辦理不動產擔保登記需要哪些資料

1、營業執照複印件;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代表證明書;

3、如代理人辦理,應有法人代表或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產權證明(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書》);

7、如果抵押物屬於合資企業或股份公司擁有,應有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議書;

8、如果是重複抵押,應提供前抵押權人同意再次抵押的書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產的抵押,應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10、抵押人應有聲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任何法律瑕疵的書面文件;

11、其他與抵押有關的法律文件。

二、抵押合同包括哪些條款?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1、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歸屬或者使用權歸屬;

4、擔保的範圍。

三、抵押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日常審判實踐中,我們經常遇到一些當事人不懂法律或規避法律,所訂立的抵押合同被法院確認為無效,其合法權益受到一定的侵害。

以下列財產設定抵押的,抵押合同無效: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但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衞生和其它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不動產抵押登記是基本上達成了抵押登記意向之後才要去辦理的,可以被抵押的不動產通常情況下就是房產,土地使用權或機動車等。如果抵押的是土地使用權,那麼對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擔保登記就應該到當地的國土部門去辦理,具體的材料還要因情況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