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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證辦理證明

宅基地2.17W
農村宅基地證辦理證明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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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證怎樣辦理

最近很多人在諮詢農村宅基地證怎樣辦理,希望以下能幫到你:
1.寫份“用地申請”。在“申請”中註明你建房的面積、地址,遞交到當地國土資源管理所,領取“農村居民建房用地審批表”填好相關內容。
2.持“審批表”請社、村簽上同意你修建的意見,蓋好章後返回該所進行審批。
3.如果符合條件的,當地國土管理人員到場進行勘界劃線工作後,辦理“農村居民建房用地許可證”給你,即取得了用地的合法手續。
4.新房建好後,能不能辦“房產證”的問題:就要看當地建設部門在辦理該證沒有;若在辦理,是可以辦到的。
5.看你買的房是商品房或農村居民用房。若是商品房,一定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
若是農村居民用房,情況就複雜些;是本村的或是外村的,符不符合買房的條件,這些都要考慮。但無論如何,你都要到當地國土資源管理所進行土地權屬變更才安全和保險,即把賣方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為你的土地使用權。若當地在辦理《農村居民房屋所有權證》,你要到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把賣方的房產變更為你的房產,即取得你的合法的“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