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確權法的確權程序是怎樣的
一、農村宅基地確權法的確權程序是怎樣的?
1.由宅基地的使用權人,領取由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印發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這個是一家的一個宅基地只能填寫一份,如果有兩個以上宅基地的農民只能確權一處宅基地。
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還要當地村委會或者鎮政府出具土地來源的證明,比如宅基地的審批手續,房屋的規劃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3.當地的國土部門根據農民的申請,對農民自有的宅基地範圍、界線、權屬性質、用途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記錄並經相鄰各方認定,填寫宅基地地籍調查表,繪製宗地草圖,為地籍測量作準備。村裏最近常見的測量隊,他們主要負責對農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
4.測量過程中,還要組織這塊地的相鄰地塊的農民一起去現場指認各自界限,並且在雙方都認可的界限、界址點共同簽名蓋章。
5.測量完畢,經土地主管部門審核,認為界限清楚沒有爭議的進行公告。並寫明如誰對這塊宅基地有異議的要在多久提出。
6.經過公告後且沒有人提出異議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滿後再由當地縣政府簽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
二、宅基地如何確權
(1)《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公佈之前建房使用的宅基地,超過規定的面積的也可維持現狀。但在此之後拆遷、改建、翻建房屋,要嚴格按當地政府規定的面積標準審批。
(2)《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公佈以後到《土地管理法》實施時止,宅基地超面積的,要經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國家政策處理後,再行確權。
(3)符合規定分户建房標準,未分户,現宅基地不超過合計面積的,不作為超面積處理。
(4)城市居民原在農村的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則維持現狀。
(5)繼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使合計面積超過政府規定標準的,要先按規定處理後再確權。
(6)華僑在農村的房屋由他人代管的,土地使用權可暫時確定給代管人,以後房屋退還華僑時,再變更土地使用權。
(7)已經確權的宅基地,在以後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時,按政府規定的面積標準重新確定使用權。
(8)新《土地管理法》施行後,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規定的標準,違反本規定的不予確權。
農村的宅基地實行一户一處宅基地,有效的確權可以避免鄰里之間的糾紛,確權後不會因為雙方的界限劃分不清而產生矛盾,影響鄰里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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