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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證的效力是怎樣的?

宅基地1.22W

宅基地使用證的效力是怎樣的?

宅基地使用證的效力是怎樣的?

宅基地使用證是國家機關頒發給農村集體成員的住房用地證明,具有其應有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農村宅基地贈與給子女具有法律效力嗎?

不能贈與。 作為我國特有的物權種類,宅基地的取得和流轉都有其特殊的要求。由於宅基地具有社會福利性,農村村民基於特定的身份關係無償從土地所有權人處一次性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法律也必將對其流轉進行一定的限制:

宅基地轉讓、出租的,不得再申請宅基地;

權利人轉讓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權的,應當將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建房申請宅基地條件的成員;

轉讓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後,宅基地使用權主體發生變化,並涉及受讓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應當依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僅可以用於居住,也可以用於從事家庭生產和經營活動。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具有無償性、福利性,申請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後,滿兩年未建設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權由集體經濟組織無償收回。

所以作為國家機構頒佈的住房用地説明,宅基地使用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證明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權的證明。但是注意,宅基地不可贈與自己的兒女,否則將會失去法律效力。同時宅基地轉讓、出租的,都會失去再次申請宅基地的資格,所以大家都應該要多加註意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