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承包給個人合法嗎
一、水庫承包給個人合法嗎
如果水庫是集體所有的,那麼適用土地承包法,需要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如果沒有這個程序,就屬於違法。如果水庫是國家所有,那麼,承包的時候無需經過村民同意,而需要按照招投標的方式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
第七條
實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發包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將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詳細情況、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兩份報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
(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對發包方報送的材料予以初審。材料符合規定的,及時登記造冊,由鄉(鎮)人民政府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書面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補正。
(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鄉(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予以審核。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編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書面通知鄉(鎮)人民政府補正。
二、怎麼承包農村土地?
《土地承包土地法》第5條規定: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土地管理法》第15條規定: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根據《土地承包法》第24條規定:
“承包合同生效後,發包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者解除。”
另外,該法第25條也規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干涉土地承包或者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可以明確的是,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非因合法事由,非經合法程序,發包方都不能單方解除或變更土地承包合同。
-
祖屋的宅基地怎樣確權
依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確權的權利主體為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説只有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力。農村土地確權的主管部門目前是國土+農業,五年內要統一過度到國土主管。...
-
農村宅基地能做抵押嗎?
律師解析:農村宅基地不可以做抵押。農村宅基地和宅基地的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的,農民對宅基地和承包地都是隻有使用權。我國法律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
-
子女出全資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建房產權是誰的
律師解析:子女出全資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建房產權是父母的。我國實施地隨房走、房隨地走、房地一體的房屋產權與土地使用權同時登記原則,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不可分離,宅基地使用權歸屬父母的所建房屋一併歸屬父母,不因子女出資發生變動。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
-
農村宅基地能否可作遺產繼承
律師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即農村宅基地系農民集體所有,而非個人所有的財產。宅基地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