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如何區分合法房屋與違建強拆程序
一、應該如何區分合法房屋與違建強拆程序?
合法房屋是不可以強拆的,違建的強拆程序是:
第一步:發現違建。
第二步:立案審批。執法機關認為有必要進行立案調查的,進行立案審批,該程序是內部程序;
第三步:調查是否有相關規劃手續,詢問當事人、製作詢問筆錄;
第四步:製作限期拆除決定書,並送達。若是未找到違建所有人則通過公告送達;
第五步:限拆期限屆滿未自行拆除的,等訴期6個月;
第六步:催告當事人履行拆除義務,催告期10個工作日;
第七步:執法機關製作強制拆除決定書並送達;
第八步:實施強制拆除前進行公告;
第九步:實施強制拆除
二、徵地時可以強拆嗎?
徵地時不可以強拆。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户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
第二十三條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或者行政強制拆遷執行人員違反本規程的,由所在單位給予警告;造成錯案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錯案責任;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拆遷人、接受委託的拆遷單位在實施拆遷中採用恐嚇、脅迫以及停水、停電、停止供氣、供熱等手段,強迫被拆遷人搬遷或者擅自組織強制拆遷的,由所在市、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拆遷,並依法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違章建築可以依法強拆,對於公民的合法房屋,在土地徵收的過程中,當地政府部門應該制定嚴格的徵地流程,不能隨便強拆民眾合法房屋,但是被拆遷户不配合拆遷工作的,拆遷單位可以向法院申請行政強拆。
-
一般在週六日強拆違法嗎
一、一般在週六日強拆違法嗎不合法,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警察在接到公民報警後,有出警的義務。如果警察到達現場未阻止非法強拆的行為,屬於不作為。如因故未能到達現場,當事人可在事後到縣公安局書面報警,警方有義務對破壞公民財產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如果不立案,屬於...
-
土地徵收時個人唯一住房被強拆怎麼辦
一、土地徵收時個人唯一住房被強拆怎麼辦?如果被違法強拆,可以向徵地主管部門投訴。《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
-
遭遇違法徵地怎麼投訴
有基層政府有違法徵地,可以向其上一級人民政府舉報,問題嚴重,構成犯罪的,可直接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舉報。對違法違規徵地、採取暴力方式徵地等侵害農民利益行為,引發羣體性或惡性事件的,要按照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嚴肅追究責任。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
-
對於強拆是否是違法的?
一、對於強拆是否是違法的?強拆是否是違法要看是否按照規定的強拆程序來進行處理,如果個人未經批准進行強拆的話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