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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強拆如何私力救濟?

一、房屋被強拆如何私力救濟?

房屋被強拆如何私力救濟?

方法一:私力救濟

所謂“私力救濟”,是指被除了訴訟、複議等公力救濟方法之外,被徵收人自行與徵收方相對抗的維權方式。

私力救濟在徵地拆遷的前期能起到巨大的作用,尤其表現在守地守房上。實踐中,徵收方為了減少徵收成本、加快徵收進程,往往會想出各種千奇百怪的招數,其中,變相強拆就十分普遍,如偷拆、誤拆、幫拆等等。在變相強拆中,徵收方一般不會親自出面,而是藉助於他方來實行,且一早就為自己想好了開脱的理由。一旦房子、地沒了,被徵收人就失去了最重要的籌碼。此時,私力救濟來守地守房就顯得尤為重要。為此,被徵 收人要注意時刻做到家中留人,夜晚巡視,最好能和鄰里之間互幫互助,彼此照看。

私力救濟往往能讓徵收方看到被徵收人的決心,徵收方會稍微有所收斂,如果被徵收人在徵地拆遷前期,能通過私力救濟的方法抵擋住徵收方的攻勢,也是在為後續維權打好基礎。

但是,被徵收人採取私力救濟的方式維權的,務必要掌握好度。法律禁止不可為,被徵收人無論何時都切記不要盲目地暴力抵抗,否則造成人員傷亡,被徵收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

從理論上講,是羣眾反映訴求、解決問題的合法途徑,但實際上,卻並沒有發揮出多少實際效用。很多地方政府部門對羣眾的都是敷衍了事,根本不解決實際問題,更有不少地方政府還會採取各種措施來對羣眾進行打擊和限制。尤其是針對那些的羣眾,地方政府一般都會實施零忍耐政策,採取各種方式予以打壓,包括僱傭黑社會性質的人員對人員進行截訪、拘留等等。

方法二:訴訟與談判

除了上述兩種方法,其他的維權途徑就是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了。實踐中,更多的情況則是實行“邊打邊談”的策略,即將維權程序與協商談判相結合,相互配合、互為輔助,從而爭取合理補償。這種方式是徵地拆遷中最安全、最有效、最合理的維權方式。

而在徵地拆遷維權中,尤其是對於那些本身不懂法的被徵收人來説,委託專業律師又顯得尤為重要。而專業律師之所以常常發揮出扭轉乾坤的作用,是因為他們除了能熟練運用相關法律知識之外,還擁有豐富的訴訟、談判經驗,能夠準確找到案件焦點問題,對症下藥。

在律師的調查分析之下,更容易找到政府的違法之處,再通過啟動法律程序給政府施加一定的壓力,在掌握主動權的情況下,再和政府談判。

二、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公民個人的房屋被強制性拆除的話,那麼是有一定的救濟的途徑,這裏的救濟途徑主要指的是公力救濟途徑,也就是説可以通過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維權,當然也有私力救濟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