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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土地補償費補償標準

一、本次徵收土地的範圍:

2021上海土地補償費補償標準

浦東新區航頭鎮、浦東新區航頭鎮豐橋村十八組、浦東新區航頭鎮豐橋村十九組、浦東新區航頭鎮豐橋村十七組、浦東新區航頭鎮果園村、浦東新區航頭鎮果園村二十組、浦東新區航頭鎮果園村六組(村隊組);徵收農用地 35083.5平方米、建設用地 5482.7平方米、未利用地 1423.2平方米,合計徵地面積 41989.4平方米。

二、土地補償費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補償費標準,按 《上海市徵地土地補償費標準(2013)》(滬府發[2013]61號)執行,標準為 航頭鎮 農用地52.95 元/平方米,非農用地52.95 元/平方米 ,補償費支付給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方式為 轉賬。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按《上海市徵地財物補償標準(2013)》(滬府發[2013]61號)執行,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賬。

青苗補償費標準按《上海市徵地青苗補償標準(2013)》(滬府發[2013]61號)執行,標準為每平方米航頭鎮 鎮糧棉地3.60 元/平方米,蔬菜地5.40 元/平方米 元,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賬。

四、徵地範圍內涉及房屋補償的,詳見《徵地房屋補償方案公告》。

五、有關征地勞動力安置補償按市人民政府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具體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實施。

六、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內容有不同意見的,請於公告之日起30日內,即 2016年8月25日前提出書面意見,送達 上海市浦東新區建設用地事務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視作無意見。

七、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內容要求舉行聽證的,請於 2016年8月2日前按徵地聽證有關規定提出書面申請,送達 上海市浦東新區建設用地事務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視作放棄聽證。

在因為不同的項目進行徵地的時候,相關部門都是需要事先作出公告的,讓被徵地人瞭解清楚徵地項目的情況,同時也知曉此次徵地,具體的補償標準是怎樣的。有異議的話,才能夠及時的提出。上述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上海土地補償費補償標準的內容,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張家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