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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國家徵地工作程序是什麼

2021年國家徵地工作程序是什麼

一、國家徵地工作程序是什麼

實施徵地工作的程序主要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是徵地項目的批准程序,第二個是徵地工作的實施程序。

(一)徵地的批准程序

1、建設項目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後擬訂徵收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後逐級上報。

5、徵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徵地的實施程序

1、發佈徵地公告;

徵地經依法批准後,被徵地土地所在地的市、縣政府應當自收到徵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被徵收土地的村內張貼《徵地土地公告》。該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徵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時間和批准用途;

(2)被徵用土地的所有人、位置、地類和麪積;

(3)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途徑、社保情況;

(4)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和地點

2、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地上附着物產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徵收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到《徵收土地公告》規定的地點,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

3、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4、確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1)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和數量;

(2)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5)社保費用的籌集方法、繳費比例和辦法;

(6)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5、實施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6、土地交付,被徵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標籤:徵地 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