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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徵地修路不走程序怎麼辦?

個人徵地修路不走程序,依照法律規定,徵地應當與當事人簽訂徵地補償合同,一方如果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要求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如果土地被徵收以後,徵地補償金沒有支付,當事人應當依法提起訴訟,維護合法權益。

個人徵地修路不走程序怎麼辦?

依照法律限定,政府應當與被徵地人簽訂賠償協議,就賠償方式,賠償金額和支付時限,喬遷時限,過渡方式等等條款加以明確商定,簽訂賠償協議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協議商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能夠依法提訴訟訟。如果徵收了土地無賠償當事人合法的花費,則可依法提起復議或行政訴訟來維權

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綜上所述,個人徵地修路不走程序,依照徵地管理辦法,按照法律規定的價格給予佔用土地的使用費。

標籤:修路 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