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人身侵權

湖南省土地徵收補償新標準有哪些

一、湖南省土地徵收補償新標準有哪些?

湖南省土地徵收補償新標準有哪些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直屬機構:為進一步做好全省徵地補償工作,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現將調整後的《湖南省徵地補償標準》予以公佈,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本徵地補償標準只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之和,其中土地補償費佔40%、安置補助費佔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設區的市州人民政府規定。因非農建設需要收回農林牧漁場等國有土地的,參照本標準執行。

2、徵收水田的,按本標準的1.2倍執行;徵收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他草地)、農村道路、水庫水面、坑塘水面、溝渠、設施農用地、田坎、建設用地的,按本標準執行;徵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標準的0.6倍執行;徵收園地、林地的,按照相應的地類係數執行;徵收基本農田的,按照所在區片水田標準執行。

3、徵地補償區片以縣市區為單位劃分並公佈,同時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

4、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但是不得低於本通知確定的補償標準和地類係數。

5、本標準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施行。本標準施行前,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已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可以繼續按照公告確定的標準執行。在本標準實施前已辦理徵地審批手續,但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未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標準執行。

二、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多少?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經濟補償金=基數×年限

年限: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基數:勞動者的月工資。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並設定了勞動者月工資的下限,如果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三、經濟補償金的規定有哪些

1、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條件;

2、沒有足額支付工資;

3、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4、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情況;

5、對勞動者用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甚至暴力的手段。

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以上就是對土地徵收補償新標準有哪些的相關解釋。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為勞動者的月工資乘以勞動者在有關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以此來計算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因為他人違約而需要進行的補償,在滿足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的條件下,用人單位必須向員工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