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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2022徵地補償標準有哪些?

隨着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能擴大,新的城鄉規劃也在不斷出台,公共設施建設的進程也在不斷加快,而這些都要用到新的土地,所以這就牽扯到了一個新的概念,土地徵收。政府在進行土地徵收的時候要進行土地補償,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土地補償。今天為大家介紹甘肅省徵地補償標準。

甘肅省2022徵地補償標準有哪些?

徵地補償,這是一個地域性、時效性極強的概念,必須根據當時當地的具體情況而定。徵地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當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公佈。

一、徵地補償標準

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範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於徵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

二、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

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如今實施的徵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 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

三、法律規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徵收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每個地方土地徵收補償標準都不一樣,具體的補償標準由當地的政府結合當地經濟水平、土地性質等因素制定:一般徵地補償的費用項目包括:徵地補償費、安置費、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費,具體的補償額度需要諮詢當地的徵收辦。

徵收土地需要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機關無權批准,否則屬於違法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根據批准文件中的“徵收土地方案”確定,但不得低於當地區片地價,否則屬於補償違法;徵地要在徵地範圍內對徵地文號、補償標準等予以公告,保證被徵地户的知情確認聽證權,否則屬於程序違法;補償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補償由當地制定,也可以通過評估確定補償;如果徵地違法的話,可以拒絕交出土地。

關於甘肅省徵地補償標準的相關法律知識應該就是這麼多。政府在徵收土地的時候會侵犯到原土地使用人的利益,所以賠償時必不可少的,由於不同的土地所能夠創造的價值是不同的,所以就會有不同的賠償標準,但無論賠償標準是什麼,都是政府對人民負責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