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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土地使用權的樓房可以買嗎?

一、無土地使用權的樓房可以買嗎?

無土地使用權的樓房可以買嗎?

沒有土地使用權的房絕對不能買,按照有關規定,該開發商在沒有取得該宗土地使用權之前不允許銷售。《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3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必須使用國有土地。”《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房地產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商品房現售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現售商品房的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2.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4.已通過竣工驗收;

5.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6.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7.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二、如何解決不能辦理房產證的情況?

(一)協商解決

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不能夠辦理房產證的,有兩種方式來協商解決:一種是在一定期限內,購房者不退房,而開發商應該按日支付違約金;還有一種是購房者退房,開發商再支付一定的違約金。大家在協商的時候,一定要記得帶上購房合同,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最終處理方式,並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二)發律師函

如果説協商未果的話,大家可以委託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主要是可以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開發商積極主動承擔責任,積極解決辦不了房產證的問題,發律師函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三)提起訴訟

如果經協商和發函,開發商拒不解決問題的話,那麼購房者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綜合上面所説的,無土地使用權的房子是不能獲得法律保護的,而且也是不能上市進行購買的,對於購房者來説在購買房子時就一定要看房子的證件是否齊全,對於證件不齊全的房子是不能辦理過户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多諮詢一下才可以更好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