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到期地面建築歸誰?
土地承包2.13W
律師解析:租賃的土地到期後,地上建築物如何處理,要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而定,如果沒有約定的,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解決。
永久建築可以辦理產權證,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築物歸出租人所有。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內容包括: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方式;
(五)流轉土地的用途;
(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七)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九)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永久建築可以辦理產權證,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築物歸出租人所有。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內容包括: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方式;
(五)流轉土地的用途;
(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七)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九)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
土地利用分類
律師解析:土地利用分類是區分土地利用空間地域組成單元的過程。這種空間地域單元是土地利用的地域組合單位,表現人類對土地利用、改造的方式和成果,反映土地的利用形式和用途(功能)。土地利用分類是為完成土地資源調查或進行統一的科學土地管理,從土地利用現狀出發,根...
-
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暫行條例規定的年限是什麼?
一、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暫行條例規定的年限是什麼?《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暫行條例》中規定的年限,是根據《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五...
-
工業用地上的建築物能買賣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工業用地的建築可以買賣轉讓,但是工業用地的所有權不能轉讓,因為其所有權歸國家所有。符合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法律依據:《中華人...
-
投訴醫院如何投訴
律師解析:1、投訴醫院需要打當地的衞生局電話投訴;2、如果説是醫院收費不合理的問題的話,可以向院領導反映個人的情況,然後積極地維護自身的權益;3、是直接向衞生監督管理部門撥打衞生熱線,這都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方式。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