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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改繼承人怎麼進行的?

土地使用證對於土地持有者來説是非常的重要的,因為只有有了土地使用證才能證明這個土地是你的。但是如果想要將土地進行轉讓或者是送與直系親屬,此時的土地使用證改繼承人怎麼進行的呢?小編整理了如下資料,請大家瞭解一下吧。

土地使用證改繼承人怎麼進行的?

一、土地使用證改繼承人怎麼進行的?

如果是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上的房屋的,那可以過户,否則,集體土地是不能轉讓或者過户的。

1、土地受讓人(繼承人)提出土地使用權變更申請,到所在村委會簽署明確的意見並加蓋公章。

2、土地受讓人(繼承人)提交本人身份證、户口簿複印件,原件交國土局(所)工作人員審核。

3、提交土地轉讓方(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4、提交家庭成員關係證明(必須包含所有遺產繼承權利人的名單及關係)。

5、房屋土地轉讓協議書(即遺產分配方案),必須説明該房屋及土地使用權一併過户給誰,所有家庭成員簽字蓋指印(需村委會簽署意見),並提交身份證複印件。

6、原《集體土地使用證》。

7、房屋土地轉讓的納(免)税證明單,到當地地税局大廳辦理。

8、申請人將以上資料備齊後直接到當地國土資源所辦理。

二、土地使用證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户口冊複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建設用地批准書 (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

6 、批准用地繳税費發票或罰款收據複印件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户籍證明;

3 、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地上附着物權屬證明;

6 、建設用地批准書 (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 ;

7 、批准用地繳税費發票或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 委託代理人申請土地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部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首先要明白的是,想要將土地使用證改繼承人,那麼該土地必須是可以過户的土地,如果是集體土地是不能進行過户轉讓的呃。之後土地持有者可以提出更改土地使用權的申請,然後到自己所在的居委會進行加蓋公章,這樣就可以將土地進行過户和更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