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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委託怎麼辦理

土地作為我國的國有資源,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也為國家的經濟發展作出了相當重要的貢獻。對於我國公民來説也是如此,在辦理土地使用證以後,有可能會將土地使用權轉讓出去,委託他人來對土地進行使用和操作,但是在將土地使用證委託他人使用的時候,需要辦理相應的證明。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土地使用證委託怎麼辦理?

土地使用證委託怎麼辦理

一、土地使用證委託書具體格式為:

委託人:身份證編號:住址:

被委託人:身份證編號:住址:

本人_________準備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產證號為:_____________),現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親自辦理相關手續,特委託____________作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如下事項:

1、在符合依法出售(購買)的前提下,代為辦理此房的買賣交易手續;代為簽署以上房屋的買賣合同;

2、代為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及資金監管機構辦理此房產權轉移、過户等相關事宜;

3、代為辦理與出售(購買)此房相關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暖氣、公共維修基金等物業交割手續;

4、代為辦理與上述房產轉讓有關的其他一切事物。

受委託人在執行和處理上述事項的過程中,依法簽署的有關文件,我均予以承認。

本委託書有效期從簽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妥為止。

委託人:

年月日。

二、土地使用證委託怎麼辦理?

持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以及雙方的身份證明,到土地部門辦理。

辦理土地使用證過户需要材料:

1、轉讓合同或協議;

2、轉讓方土地使用權證;

3、受讓方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校對後交複印件);

4、契證(原件校對後交複印件);

我們可以看出這對土地使用證進行委託的時候,首先需要簽訂土地使用證委託的協議,因為土地使用證委託他人進行使用的話,如果在這個過程當中發生了什麼違規操作的現象,是需要由受託人進行承擔的。在辦理的時候,需要攜帶好相關的證件到我國的土地部門進行辦理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