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土地合同違約金怎麼賠付?
一、租賃土地合同違約金怎麼賠付?
如果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百分之三十的,可認定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
守約方可以按照合同當中關於合同違約的相關內容,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拒不支付的,守約方可以憑藉違約方違約的相關證據,寫好起訴狀,向違約方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因此,如果雙方對土地承包的價錢過低,那麼可以進行協商,調高價錢或者是不簽訂合同,但如果是承認這個價格,並且簽訂了合同,那麼就算他的承包價錢過低,也是雙方協商一致,是自願的,那就不能夠算是合同的違約,也就不用賠付違約金。
如果土地承包的價錢過低是在雙方可以接受並且也是協商一致的範圍之內,那就不能夠算是合同的違約。除非是雙方簽訂了,如果價錢低於某個程度才叫違約,那這樣的情況才能夠算是違約,否則是不能夠承擔違約責任的。
二、農村土地怎麼租賃?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概念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農村土地承包人對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一定處分的權利。
1、承包的原則:農村土地承包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關係。
2、農村土地的範圍:農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
3、家庭承包經營:
(1)發包方權利:發包的權利、監督的權力、處理的權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發包方的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經營權、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務、組織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3)承包方的權利:土地承包經營、土地承包經營的流轉、承包地被徵用、佔有時依法獲得補償的權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4)承包方的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因此,雙方在簽訂租賃土地的承包合同時,最好是將雙方的違約責任與違約金的賠付標準寫在合同裏,如果雙方都沒有寫清楚具體的違約金標準,那麼到時候產生了合同上的糾紛,就一般是不能夠超過損失的30%,如果雙方對違約金有爭議,那麼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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