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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怎麼交?

上海是一個發展快速、經濟繁榮的大都市,很多外商都選擇在上海發展,這涉及到很多方面,包括土地使用、經營許可等等。在獲得批准之後,需要向相關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的手續。那麼上海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怎麼交?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上海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怎麼交?

一、土地使用費的核定

經審核批准用地的外商投資企業,應當自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並按下列規定辦理繳納土地使用費的核定手續:

(一)使用國有土地的,向市規劃國土資源局辦理,其中在浦東新區範圍內的,向浦東新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

(二)使用集體所有土地的,向所在地的區、縣或者浦東新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

外商投資企業租賃房屋、場地的,應當持租賃合同向房地產登記機構登記,並按前款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繳納土地使用費的核定手續。

二、土地使用費繳納義務人的確定

經審核批准用地的外商投資企業,應當向辦理繳納土地使用費核定手續的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費。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中方合營者將國有土地、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的,應當由中方合營者繳納;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可以由合作合同中約定的繳納人繳納。

外商投資企業租賃房屋、場地的,應當由出租人繳納土地使用費,但租賃合同中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三、土地使用費繳納的起算日期

土地使用費繳納的起算日期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經審核批准用地的外商投資企業,為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之日;

(二)租賃房屋、場地的外商投資企業,為租賃合同生效之日。

外商投資企業在初始用地的當年,使用土地不滿6個月的,可以免繳土地使用費;超過6個月的,按6個月計算。

四、土地使用費繳納的期限

土地使用費的繳納,每年分兩期進行:

(一)第一期為6月30日前;

(二)第二期為12月31日前。

五、土地使用費的標準

土地使用費的標準,根據土地的規劃用地性質和地理環境條件分類、分級確定。

土地使用費的標準及其調整,由市規劃國土資源局會同市物價、財政等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土地使用費標準調整的間隔期不少於3年,每次調整幅度不超過原標準的30%。

六、土地使用費標準的適用

外商投資企業在初始用地的5年內,其土地使用費可以按第一年的標準繳納,自第六年起應當按當年的標準繳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在整個經營期間,按初始用地第一年的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中方合營者將國有土地、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作價入股的;

(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中方合作者將國有土地、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作為合作條件,並在合作合同中約定由中方合作者繳納土地使用費的。

有很多的規定,包括申請審核、繳納標準、時間、對象……上海土地分為不同的等級,一到十級,對應有不同的標準,外資企業需要在營業執照取得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費的核定和繳納,以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