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農村土地使用證相關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土地使用證在我們國家是處於非常重要的一個地位,因為土地使用證,它是由國家的相關部門統一進行監製的,並且土地使用證的頒發,它具有一定的條件,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山東省農村土地使用證相關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山東省農村土地使用證相關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如何界定農村土地使用證四至?
土地使用證由國家土地管理局統一監製,市、縣人民政府頒發,土地管理機關填寫,發給依法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並由其保存。其主要內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名稱、地址、圖號、地號、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
2、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建築佔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
“四至”是指建築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別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四至範圍一般指所開發的房產等建築東南西北四周所至的範圍,用於跟別的基地、建築等辨識與區分。
二、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
這個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較廣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廣場、公園等等,但是,一般情況下都是要有徵地的審批程序。這是可以收回宅基地地第一種情況。
一户多宅
除繼承和分居落户外,土地確權是根據一户一宅的原則進行的,多了的宅基地,就要被重新分配,除非分户另外申請宅基地。
違法違規建房
宅基地是為了保證農民正常生活給予村民無償使用的土地,帶有一定的福利性和社會保障性,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具有限制性。農民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後,只能在該土地上建造房屋,並作為生活資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若亂用宅基地、改變宅基地用途,則會被收回,例如,在宅基地上建工廠進行商業用途,或者賣給城裏人,這樣都會使宅基地被收回。
兩年以上未使用
很多人進入城市後老了又想回農村養老,但是農村的老房子沒有打理,這種情況下宅基地也有可能被收回。比如,在農村有一處宅基地屬於你,但是很長時間你都沒有在上面建造房屋,或者農村老家的房子坍塌後超過兩年沒有重建,宅基地就會被收回。若想找回,符合農村債基地使用條件者需重新申請。
房屋坍塌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也會被收回
現在很多農民都將户口遷入到城市,而在農村的房屋即將倒塌,他們也沒有權利進行重建,所以這類宅基地將會被回收。
房屋的主人死亡,沒有繼承使用房屋的,宅基地就要被收回了
房屋的主人死亡,沒有繼承使用房屋的,造成農村宅基地長時間閒置不被使用的情況,是有可能面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收回的情況的。
首先小編在這裏給大家介紹的是我想要小花在土地使用證的話,需要具備的條件,其次就是在什麼情形下,土地使用證可能會被收回,比如説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土地使用證需要被收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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