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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獎勵越早拿越好嗎,應該什麼時候拿呢

一、拆遷獎勵越早拿越好嗎?應該什麼時候拿呢?

拆遷獎勵越早拿越好嗎?應該什麼時候拿呢?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拆遷獎勵領取一般是有時間規定的,但也並不是越早拿就越好,只在符合獎勵條件的,就能取得拆遷獎勵。

相關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企業拆遷補償項目

1、土地使用權的區域補償價。

(1)土地承包經營權。

(2)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的方式。

2、廠房重置成新價。

3、停產停業損失費。

4、裝修附屬物。

5、機器設備。機器設備分為可移動和不可移動的,不可移動的機器設備跟房屋一樣要有重置成新價,可移動的機器設備補償的是搬遷費。

6、搬遷費用。

標籤:獎勵 拆遷 越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