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開發商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包括哪些內容
房屋拆遷1.28W
律師解析:和開發商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包括的內容有:雙方法律責任主體的身份信息與工商信息;補償款金額、各項補償內容、支付時間、支付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積、具體位置;搬遷期限、過渡方式、過渡期限;履行程序的約定;違約責任等。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麪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麪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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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款子女分配糾紛最後能怎麼樣辦
律師解答:協商分割,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律師解析:1、拆遷家庭糾紛當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在家庭內部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請第三方加以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時可以根據拆遷協議中的約定或其他書面約定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仍未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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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遷糾紛可不可以起訴
律師解答:可以起訴。律師解析: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被徵收人對市、縣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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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定的補償款低了怎麼辦
房屋拆遷定的補償款低了,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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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協議算民事糾紛嗎
律師解答:算。律師解析:拆遷協議算民事糾紛。房屋徵收補償協議是徵收人與拆遷人協商達成的協議,不是有關部門作出的行政決定。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只能採取一種行動予以執行。決定協議合法性或取消協議的不是行政程序。當事人一方在本協議簽訂後不履行本協議的,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