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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徵收舉行聽證能否提高拆遷補償嗎

房屋徵收舉行聽證能否提高拆遷補償嗎
律師解析:房屋徵收舉行聽證報政府批准同意能提高拆遷補償。房屋進行拆遷需要對被徵收人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徵地拆遷過程中進行聽證的應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聽證,擬定或者修改區域性徵地補償標準、擬定擬徵地項目的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需報政府批准,由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法律依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第四條 
主管部門組織聽證,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則,充分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保證其陳述意見、質證和申辯的權利。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説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