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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不在家能不能強拆違建

主人不在家能不能強拆違建
不能強拆,但是政府可以強行徵收土地房屋,政府作出徵收補償決定後,如被徵收人即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提行政訴訟的,政府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被徵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
被徵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標籤:主人 強拆 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