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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青苗補償要籤協議嗎?

徵地青苗補償要籤協議嗎?

一、徵地青苗補償要籤協議嗎?

農民徵地補償協議需要簽署的。徵收土地要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的,徵收部門要制定徵收補償方案,對被徵收人給予經濟補償。徵收部門和被徵收人協商一致後,簽訂徵收補償協議,徵地補償協議因為不屬於財產,所以不能申請財產保全。但徵收補償款是有資格可以申請財產保全的。

二、如何簽訂徵地補償協議書?

土地徵收應當嚴格按照法律程序簽訂徵地補償協議,具體程序為:

1、市、縣國土資源局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範圍內發佈徵地通告,告知被徵用土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徵地範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徵地用途等。通告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範圍。

2、市、縣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徵地所在地的鄉鎮政府就徵地通告的內容徵詢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記錄在案,根據村委會或村民提出的意見分別處理並協調解決。

村委會或村民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補償方式有異議的,市、縣國土資源局或被徵地所在的鄉鎮政府,應告知被徵地相對人有權提出聽證申請,並依法組織聽證。

3、市、縣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實地調查被徵土地的四至邊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積,地上附着物種類、數量、規格等,並現場填制調查表一式三份,由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和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共同確認無誤後簽字。

4、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應當就協議主要內容按照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大會議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決議。

村委會作為被徵收主體的,簽訂協議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應當向農村村民公示徵地補償安置協議。

綜合上面所説的,徵地補償是需要由徵收方與被徵收方協商好,只有確定不讓被徵收方的利益受到損失,那麼就不會引起各種糾紛,同時還需要雙方簽訂補償的協議,這樣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如果協商不好是可以拒絕徵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