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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在父母宅基地建房拆遷歸誰?

子女在父母宅基地建房拆遷歸誰?

子女在父母宅基地建房歸父母,子女可繼承房屋,而據我國“房隨地走”、“地隨房走”原則,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應為一人所有,不可分離。也就是説,誰擁有宅基地使用權,那麼宅基地上的房屋就歸誰所有。如果子女與父母不在同一個户口,宅基地是以父母的名義申請的,那麼,宅基地使用權就是歸父母的,房屋產權自然也是歸父母的。

1、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遷是分開補償。

“分開補償”,是指土地補償和地上附着物補償的分離。農村宅基地產權歸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分配給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遷的時候,有兩種補償。

一個是宅基地補償,另一個是房屋補償。由於宅基地的產權屬於村集體,因此,這部分補償歸村集體所有,不會直接給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產權屬於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補償歸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徵收後,如果沒有其他宅基地,那麼村集體要給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讓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補償的標的是土地使用權,一般分為2種形式:一是貨幣補償,二是置換補償。

貨幣補償就是根據相關補償標準,對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錢直接付錢給房屋所有人;置換補償就是在規劃的安置區域按不同低價折換成多少平方米對房屋所有人進行安置。

還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補償,這個補償的標的是物產所有權,包含了所有的房屋、構築物、相關設施、樹木蔬果等等,在補償標準實施方案上應該是一欄一欄非常細非常清楚的,這個可以向徵地方要來看看。這項補償一般就只有一種補償方式了,就是貨幣補償。

在農村宅基地被徵收或者是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遷的時候,都需要對宅基地的使用權人支付一筆經濟補償金,並且在我國實行的是分開補償的原則,即宅基地被徵收的,宅基地需要補償,宅基地上的房屋搬遷等等也需要補償,具體的補償費用根據房屋的面積等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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