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拆遷安置

在農村徵地山地與耕地補償一樣嗎

一、在農村徵地山地與耕地補償一樣嗎

在農村徵地山地與耕地補償一樣嗎

在農村徵地山地與耕地的補償標準一般不一樣,不過,徵地山地與耕地的補償政策不是法定的,需要以當地政府的規定為準。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徵收農村集體土地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徵收:

(一)軍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衞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總的來説,徵收山地或者是耕地的補償政策都是地方政府自行規定的,政府規定補償政策的時候會考慮到土地的用途,土地產值,土地供求關係等各方面的因素,不過山地和耕地都是集體財產,單就徵地補償款來講,不會直接交給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