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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支招:這幾種情況下籤訂的補償協議,可以依法撤銷!

在徵地拆遷中,安置補償協議是我們獲得補償的依據,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後期再想維權,困難重重。很多拆遷户因為簽字前沒有認真核對了解,錯失高額補償款。那麼是否只要安置補償協議簽了字,就再無迴轉的餘地呢?

律師支招:這幾種情況下籤訂的補償協議,可以依法撤銷!

下面就由愛土拆遷律師團為你解答,如果你的拆遷補償協議存在以下幾種情形,我們可以要求撤銷協議,重新向政府爭取補償。

一、補償協議被代簽,本人可以請求撤銷

家住江西某縣城的的李先生,長期在外務工,2018年8月份接到電話説家裏房屋要拆遷。李先生匆忙趕回,回家後才發現自己房子的安置補償協議已經由父親代自己簽了。

一看安置補償協議,李先生覺得很不合理,遂找到徵收方協商,可是徵收方説李先生的安置補償協議已經簽字,就得按照協議上履行。李先生覺得自己很冤枉,房產證上是自己的名字,自己也不是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為什麼自己父親代自己籤的協議就能處分自己辛苦了大半輩子積累的財產呢?

律師觀點:首先,因為李先生的補償已經有一份簽了字的拆遷協議約束,如果直接到法院起訴拆遷房補償不合理,要求提高補償,勝訴可能性會比較低。其次,因為李先生房屋的拆遷協議其實不是本人簽字,李先生並不知情,所以,我們可以此為由申請撤銷這份協議,撤銷過後我們可以再和拆遷方協商,簽訂新的拆遷安置協議。

重點提醒:我們遇到徵地拆遷,一定要提醒自己的家人,拿到一份拆遷安置協議不要擅自簽字,要與家人協商或者多打聽了解,有不明白或者覺得不合理的地方先別簽字。因為一般來説家庭某個成員的簽字就代表家庭的意見,日常生活中委託家庭成員幫忙代簽也比較常見,後期要證明未經本人同意想要撤銷還是存在一定困難。

二、財產的部分共有人簽字,其他共有人可以撤銷

王女士與其兄弟姐妹共同繼承了父母離世後留下的一處房產,未做分割。後來該房產被納入徵收範圍,王女士的弟弟在未告知其他繼承人的情況下在補償安置協議上籤了字,王女士覺得這套房產為兄弟姐妹共同繼承,還沒有分配,大家都是房產的所有人,這樣一人簽字,就代表其他人做了決定,這種簽字有效嗎?

律師觀點:王女士的情況屬於財產共有人私自處分共有財產,在法律上這種情況屬於無權處分,徵收方拿着這份已經簽字的合同讓其他共有人執行,王女士等其他共有人可以到法院請求撤銷這份協議。

重點提醒:類似的情形還有夫妻一方私自處分夫妻共有財產,比如夫妻共有的房屋,安置補償協議只有一人知情簽字,這種情況另一方也可以到法院申請撤銷協議。因此,我們在籤安置補償協議的時候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權利,對於共有財產,要經過大家一致協商確定,不要擅自做主,不然後期會給雙方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三、出於被脅迫簽訂的協議,可以申請撤銷

有當事人反映,他們家房屋拆遷,因為覺得補償不合理,遂拒絕在安置補償協議上簽字,徵收方多次委託當地居委等來當事人家裏做工作,未果,後直接用當事人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弟弟相威脅,不簽字當事人的弟弟就會被單位開除,甚至找人上門使用暴力,嚴重侵犯當事人人身、住宅安寧,當事人無法,萬念俱灰簽下安置補償協議。

律師觀點:因為這種情況是財產所有人自己簽字,後期再想更改確實很困難。但《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規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因此,如果有簽訂協議是出於徵收方脅迫的證據,是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安置補償協議的。

重點提醒:我們在徵地拆遷中經常遇到徵收方運用脅迫手段對當事人進行逼籤的行為,其實脅迫行為發生的時候,就是找律師介入維權的最佳時機。畢竟很多事情發生後證據就難以取得了,自己勝訴的籌碼也就白白喪失,所以我們遇到問題要及時保存收集證據,及時尋求律師和法律的幫助。

四、出於被欺詐簽訂的協議,可以申請撤銷

出於被欺詐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情況在徵地拆遷中也比較常見。家住貴州某農村的瀟先生向愛土拆遷律師團反映,徵收方與他們當地農民簽訂的安置補償很不合理。因為當地在家的大多是老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拆遷協議上的字都認不了幾個。政府口頭承諾給他們高額補償,而隱瞞安置協議中實際的補償標準,就讓老人簽了字。

最後發放補償的時候,很多農民才發現上了當。可是拆遷方手裏有他們簽字的補償協議,維權求助無門。

律師觀點:《民法典》中明確規定了因欺詐訂立的合同可以撤銷,徵收方利用當地居民文化水平不高,通過口頭哄騙使他們簽訂不合理的拆遷安置協議,這種情況,拆遷户們可以到法院請求撤銷協議。

重點提醒:雖然在簽訂安置補償協議時徵收方經常動用欺騙手段,但要證明屬於《民法典》中的欺詐而請求撤銷合同還是比較困難,其一是因為很多證據日後難以取得,政府當時的口頭承諾日後我們用什麼證明。其二是《民法典》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時有審查的義務,自己訂立合同時要小心謹慎,因為自己貪小便宜或者簽訂合同不夠謹慎而掉入合同的陷進,要認定是欺詐很難。

字不能亂籤,會影響您的補償利益

以上幾種情況,非常常見,大家千萬小心。如果發生在您身上,確有充足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爭取一下。

有必要重點提醒大家,雖有這些可撤銷的協議的情形,但是簽訂安置協議後再來撤銷並不是最佳選擇。最好不要亂簽字。

原因有三:一是這樣會花費很多時間精力,二是結果不一定盡人意。因為法院的審判過程實際是一個參照法律審查證據的過程,而我們也明白,很多事情當時沒有收集證據,過後再想收集幾乎不可能。三是撤銷權適用1年的除斥期間,知道撤銷事由後一年不行使,你的這項權力就消滅了,撤銷權就沒有了。

因此,大家在拿到一份安置補償協議後,要儘可能認真閲讀審查,避免掉入逼籤陷阱。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及時諮詢律師。對於協議中表述不清可能有歧義的地方,可以要求徵收方在協議上完善。不要輕信口頭承諾,白紙黑字才有法律效力。如果覺得補償不合理,又與徵收方協商不成,不要簽字,及時尋求律師幫助。

以上就是愛土拆遷律師團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徵地拆遷中,幾種可以撤銷的不合理的補償協議的情形,請大家一定要特別注意,徵地拆遷時不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