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補償標準

安徽舒城徵地補償人口方面的規定是什麼?

在進行城市化的時候,還要跟進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但是無論是城市化還是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都是需要進行土地使用的,這時就要進行土地徵收了。當然在進行土地徵收的時候也要進行補償。當然每個地區就有不同的規定,本文就為大家整理了安徽舒城徵地補償人口方面的規定。

安徽舒城徵地補償人口方面的規定是什麼?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規定: 徵用土地的,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 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第四十八條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並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第四十九條 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徵用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佈,接受監督。 禁止侵佔、挪用被徵用土地單位的徵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這就是為大家整理的安徽舒城徵地補償人口方面的規定了。每個地區由於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平均工資水平都是不同的,所以在進行土地徵收的時候進行的土地徵收補償也是不同的。但是在進行徵地補償的時候也一定要充分考慮到公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