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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國的拆遷補償方案是統一的嗎?

一、全國的拆遷補償方案是統一的嗎?

2021年全國的拆遷補償方案是統一的嗎?

拆遷補償方案不是統一的,徵地補償標準是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於徵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如今實施的徵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 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

二、徵地補償協議的內容

具體來説,徵收補償協議應當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 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填寫一定要準確無誤,尤其是住所要分清原住所和將來住所。

(2) 標的。即徵收補償協議確定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包括行為和物。行為是指被徵收人從將被徵收的房屋中搬遷,物是指房屋徵收部門支付給被徵收人的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的房屋。

(3) 產權調換房屋質量問題。比如,房屋室內外和室內裝修的標準,線路安裝等。

(4) 房屋徵收條款中的面積和金額。舊房的徵收面積,產權調換需要約定用於補償的房屋面積,貨幣補償和補助需要約定金額。

(5) 搬遷過渡方式。被徵收人從被徵收房屋搬出到產權調換房屋可能有一個建設工期,此期間被徵收人需要過渡,是自行安排住處,還是使用房屋徵部門提供的週轉房;被徵收人自行解決住處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給付的補助費用。

(6) 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

(7)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徵收補償協議是約定徵收人和被徵收人之間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合同,因此在簽署合同的時候一定要謹慎,看清楚條款,問清後再籤。補償協議的當事人是徵收人和被徵收人,而徵收人是市、縣級人民政府,具體實施者可以是房屋徵收部門。因此簽署合同時,主體一定要明確,否則會影響補償協議的效力。

所以説有些民眾對拆遷補償這個問題想法是非常的荒誕的,大家看到北京、上海的有些拆遷户就因為政府部門拆遷獲得了高達上千萬元的補償金,就想當然的覺得,哪怕就是村子裏面拆遷,都可以因為拆遷一夜暴富,多瞭解些法律常識對自己還是有好處的。

標籤:拆遷 補償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