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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徵地補償標準

最新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徵地補償標準  

2021年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徵地補償標準

遼寧省人民政府公佈《關於開展徵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國土資源廳統一印製下發,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專業拆遷律師就將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最新徵地補償標準分享給大家:

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土地只有一類:

區片區片範圍:高台子街道、卧龍街道、牛心台街道、新明街道、東興街道。

補償標準:區片價:85000元/畝;建設用地:85000元/畝;未利用地:68000元/畝。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徵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調整並公佈,與徵地區片綜合地價配套實施。

《關於開展徵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工作的通知》

一、本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是指法律規定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建設用地、未利用地以此為基礎按以下係數調整:建設用地1.0;未利用地0.8。在實施徵地中不得降低補償標準。

二、被徵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權人應另行補償,補償標準由各設區市政府按照有關規定製訂。

三、依法徵收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徵地補償費的80%歸被徵地農户,20%歸集體經濟組織;徵收集體經濟組織未發包以及實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徵地補償費全部歸集體經濟組織,由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分配或使用。

四、依法收回國有農場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和職工安置按照《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加強國有農場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見》(國土資發〔2008〕202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用地的補償標準和移民安置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等需要臨時使用集體土地或國有農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年按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15%給予補償。

如您對這一補償標準還有不理解的地方,歡迎諮詢專業拆遷律師,我們的律師將會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