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農村拆遷補償是如何規定的?
一、補償安置的時間界點
1、徵地公告時,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畢的,對新房予以補償,對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舊房不予補償。徵地公告時,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畢的,應當立即停止建房,具體補償金額可以協商議定;
2、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3、違章建築、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以及徵地公告後擅自進行房屋及其附屬物新建、改建、擴建的部分,均不予補償。
4、同一拆遷範圍內,既有國有土地、又有集體土地的,國有土地範圍內的拆遷房屋補償安置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執行;被徵集體土地範圍內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按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規定執行。
二、房屋的補償安置方式
(一)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
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徵地單位委託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公佈。
(二)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1、對未轉為城鎮户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2、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範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3、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4、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則應當是使被拆遷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
(三)拆遷房屋其他補償項目:
律師應瞭解並告知當事人,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搬家補助費、設備遷移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並自過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
三、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補償
1、拆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舉辦的企業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由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
3、其他補償: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下列費用:
(1)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設備安裝價格計算的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
(2)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
(3)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的適當補償。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屬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構築物的補償,按照當地有關地上附着物標準執行。
農村徵地補償是國家給被徵地的農民的補償,來保證失去土地的農民的基本生活的保障,根據每個地區的具體情況不同,出台的徵地補償標準也各不相同,本文是以德州市為例整理的德州市農村拆遷補償的補償標準,以上為詳細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
建築不符合環保拆遷可以強制嗎?
一、建築不符合環保拆遷可以強制嗎?不可以,《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明確規定“先補償後搬遷”的規定,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採用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
外來户能享受補償土地款嗎
律師解析:土地補償款是對村民集體土地所有權經徵收而消滅的補償,其受益主體不是承包地被徵收的個別農户,而是該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有具有成員資格的人。根據法律規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因此,當...
-
拆遷協議沒有註明補償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律師解析:拆遷協議沒有註明補償是有效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
-
山東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以及拆遷流程是什麼?
一、山東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