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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高速路徵地補償新標準是什麼?

隨着時間的推移,我們的國家也在不斷的進行建設,那麼在建設高速公路時,如果影響到農民羣眾的土地,雖然修建高速公路也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才徵用的,規定國家要按照相應的標準會給予農民羣眾一定的經濟補償,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山東高速路徵地補償新標準是什麼?

一、山東高速路徵地補償新標準是什麼?

1、耕地年產值按照1000元/畝確定。

2、徵地補償費標準調整為平均每畝16000元(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包乾使用。

3、青苗補償費標準,耕地為500元/畝,菜地為1000元/畝。

4、其他有關事項仍按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廳《關於高速公路建設徵地拆遷補償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國土資發[2004]76號)規定執行。

根據魯國土資發(2003)125號《關於高速公路建設徵地拆遷補償標準的通知》及魯國土資發(2004)76號《關於高速公路建設徵地拆遷補 償標準的通知》規定:楊樹5公分以下每棵補償2元(移栽費)、5至10公分,每棵補償25元;10至20公分,每棵補償35元;20公分以上每棵補償45 元,樹都歸原主。另外,安置補助費是歸村集體的。

二、其他補償方式

(一)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金額包括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

(二)產權調換

被拆遷人的安置面積核定標準: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築面積低於(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間的,按批准的建築面積核定;超過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並達到法定育齡夫婦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遷人在同一拆遷範圍內有多處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應合併計算房屋建築面積。

(三)農民自建

實行農民自建,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並按相關規定進行建設。

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給被拆遷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住宅。

1、如由被拆遷人自建,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給予補償,對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給予補償。

2、如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住宅,拆遷人按本規定第九條的有關規定給予村集體經濟組織補償,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給被拆遷人。

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有農用地,可轉為非農建設用地供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安置住宅的,由拆遷人依法辦理集體土地徵收、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等手續和支付相關費用,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給予補償。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總結的有關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山東高速路徵地補償新標準是什麼,那麼在實際進行徵地補償過程中,因為徵地拆遷的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所有總是會出現意見不同意的情況,那麼這時就要根據國家政策和市場的價格進行調整,才能避免糾紛的發生。